青山流

身为一个叶吹,还有点不好意思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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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DK:

占据正泰tag热门和榜单的《兄友弟恭》,前期泰正后期正泰的“好文”《兄友弟恭》,被大家膜拜到不行的“文采斐然”的《兄友弟恭》,这篇微博上有十几万粉的签约写手大大写的文,是别的作者的心血语录和一堆五年前红透贴吧的情感语录堆砌出来。


先不谈直接用红透贴吧的深夜情感语录到底是怎样高超的写作水平了,只希望能于德于法尊重原创作家们:八月长安,安知晓,夏七夕,迷羊,还有更多,不一一贴出。而图里仅仅是该文两章内容(C44和C20)

作者依靠着文采斐然笔触动人的人设,用一群原创作者的心血吸引了一票人。希望她的粉丝能看到这一条,如果喜欢这一卦,可以去看八月长安的《橘生淮南》和迷羊的《阋墙》,这两篇是她抄得最多的文。

原本只是在lof上的该文C2底下委婉说了抄袭的事。没想到评论被删了。
现在我这个号可能是被拉黑而没办法评论对方。既然评论都不可以,就不私信了,那我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沟通。不过,如果拉黑了,对方是不是也看不到这条东西呢。

尽管更文还没有再次发到侵权部分,但文是一个整体,这篇文的存在就是侵权。虽然同人圈更属于亚文化,也许这篇同人文只是小事,仍希望尊重原创者的心血。

顺手打个抄袭tag,也知不会有结果。
因为是微博超话里众多合资女孩喜欢的文,所以打这两个tag。
本来,安静将侵权文再度发出来,就已不当;偏偏此文因为一些神奇id的热度上了热门和榜单,肆无忌惮继续侵权。

无意引战,不受找茬。这篇文会一直放到,那个id删掉侵权文为止。(不过怎样让拉黑了我的id“想看你们耍流氓”看到这条,有些苦恼呢,或许有人能帮忙艾特吗?)仅指望停止侵权,不指望消除影响,毕竟那么多的小粉丝因为这些语录而把这位大大,奉若神明。


记住,你的人生里的这个污点,不是别的小事,是违法侵权。








2.28补充:


今天突然想到,在道德上抄袭是“坏”,法律上的担责的具体评价又是什么呢?


大家都清楚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48都写得很清楚呢。“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是最轻的民事责任。


但是想到《阋墙》原作者迷羊的资料,加上区际司法的被请求保护地法的考虑,不才又去看了下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指路第87-93条。


第87条里侵害著作权或制版权有罗列“以侵害著作权人名誉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明知为侵害制版权之物而散布或意图散布而公开陈列或持有者”。


“侵害著作权人名誉之方法”是什么方法呢?粗略浏览,第17条如下:【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篡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著作之内容、形式或明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

因而对87条有了大致理解。skiyhusky即“以侵害著作权人名誉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想看你们耍流氓”即“明知为侵害制版权之物而散布或意图散布而公开陈列或持有者”。因为此前说过,在本人于评论区里向留评人士指出该作为侵权作品后,评论不翼而飞,且在这之后再不能在其评论区留评。


明知故犯。精彩绝伦。我们继续来看。


【第88条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或制版权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数人共同不法侵害者,连带负赔偿责任。……】


是不是在十几万粉大大和理直气壮的小腿毛看起来,这些东西都还不怎么样?第89-92可以自己去看,这里只单纯提提93条。


【第9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侵害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之著作人格权者。

二、……】


这是什么意思呢?咱往回看第17条: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篡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著作之内容、形式或明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


当然,现在行为还没有产生“致”后边那么大的影响,但是——


对于自己行为违不违法,心里有没有b数了呢? @想看你们耍流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语言更大白话,就不放出来了,毕竟大家都是聪明人。连我这么笨的人都看得清白底黑字,法条都在这了,你,看得懂吧?


毕竟业余,如果搞错可以指出🙏,但是相信在TRIPS协议和伯尔尼公约精神指引下,参与了的国家和地区都以侵犯著作权为耻,这是共识。



或许有人能帮忙艾特吗?认真看了一下,评论区其实有好几个id在一开始就被“想看你们耍流氓”删评拉黑了,也帮不上艾特。

这个圈子不重视原创,一首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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